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材料格式要求
2016年版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材料格式要求
1申请材料首页为申请材料项目目录。每项材料应加封页,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、申请人名称、材料名称。各项材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,并标明该项材料在目录中的序号。整套材料应装订成册。
2申请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,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四号字,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,内容应完整、清晰,不得涂改。
3除《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》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,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,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。加盖的公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,并具法律效力。
4申请材料中的外文证明性文件、外文标签说明书,以及外文参考文献中的摘要、关键词等,表明产品安全性、保健功能、质量可控性的内容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。
5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和电子版本。复印件和电子版本由原件制作,并保持完整、清晰,复印件和电子版本的内容应与原件一致。
6注册申请材料应包括原件1份、复印件7份。转让技术注册申请、变更注册申请、延续注册申请以及补充材料,均应包括原件1份、复印件4份。
7注册申请表、产品配方、标签说明书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在网上填报后打印。其他申请材料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后,应扫描成电子版,并上传至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系统。
8申请人应按《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》的要求和内容逐项顺序提供提交补充材料,并附《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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